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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底,一个潜逃美国、曾被公安通缉的嫌犯张某渊,在北京海关被抓后,山西省吕梁市临县人民法院竟然无罪释放,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。
之后,据知情人反映,该案的始作俑者、总策划、总导演原来是张某荣,男,山西左权人,1965年出生,曾在《中国经贸》杂志做了2年发行工作,后离职。
董某燔,男,临县人民法院院长,今年3月14日,已被省纪委监委留置审查。
2015年2月15日,犯罪嫌疑人张某渊因侵占他人股权进而侵占公司资产10亿元,被股东举报。吕梁市公安局责成临县公安局查办,同年4月20日,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,4月22日,对张某渊采取刑事拘留措施,并启动追逃程序。11月17日,临县公安局向临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。2016年2月5日,临县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渊作出逮捕决定。
2023年11月26日,张某渊从美国洛杉矶回国被抓。同年11月27日,张某渊的辩护人向临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其羁押必要性的审查。11月29日,张某渊被执行逮捕收押。
12月19日,临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渊涉嫌职务侵占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遂向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12月24日,临县人民检察院作出对张某渊有继续羁押必要,不宜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。
作为张某渊,他以为花了那么多的代价,心理预期是:回国后能顺利办理取保候审,就不错了。然而,事与愿违。由于承诺给予相关人员的资金报酬未能及时输出,其辩护人虽先后七次提出取保候审,法院均被驳回。
殊不知,有钱能使鬼推磨。2024年11月13日,临县人民法院竟然作出(2023)晋1124刑初189号刑事判决,判决张某渊无罪。
被害人不服,立即向临县人民检察院请求抗诉,未果。
犯罪嫌疑人张某渊多年前逃亡美国,此次却突然回国投案,其行为极为蹊跷、诡秘。依常理推断,张某渊若没有十足把握,他断然不会冒此风险。张某渊在回国之前,大概率已通过不正当手段与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等相关司法部门进行过沟通协调,达成某种不可告人的合作。
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2024年4月18日,临县法院在中止民事诉讼的同时,将张某渊的刑事案件在中国审判流程公开网上进行公示,并提前宣告其无罪。
这种“未审先判”的行为,实际上是在向张某渊家属提示,他会被无罪释放的信号,从而催促家属加紧安排履行送钱的承诺。
最终,在承诺资金利益到位后,2024年11月13日上午,最后一次开庭,当日下午案件即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作出决定,14日张某渊被羁押351天,宣告无罪释放。如此迅速的流程,难免让人质疑长达80页的判决书是否早已准备妥当。稍微有社会阅历的人,都能看出其中的猫腻。
后记:
俗语道,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。
马克思有句名言: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,资本就会冒险;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,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;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,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。
更令人不解的是,作为临县人民检察院起初信誓旦旦,气壮如牛,声称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充分,法院七次驳回张景渊律师取保的申请。然而,当被害人提出抗诉的请求,却又蔫了。究竟为什么?大家心知肚明,自不待言。
实践证明,我国腐败大都聚集在官员和公、检、法等权力系统。纵观中国五千年的历史,“官”与“民”始终处在两个对立的立场上,为官者忠君而罔民,为民者畏官且媚官,这种“以官为大、官本至上”的官僚主义思想至今残留在人们思想脑海中。一些执法执纪人员为自己前途和待遇着想,一般都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,顺从领导的旨意去做,领导说啥,就是啥,这种唯上不唯下、不讲原则法律的现状,扭曲了党的性质,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腐败的发生。
综上所述,这是一个有组织,有领导的窝案。一个被公安追逃十年的罪犯,回来不到一年被临县法院无罪释放,实在耐人寻味。恳请山西省纪检委、监委彻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