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讯小记者声明

常州在江苏率先出台“民间河长”实施意见

2018-08-07 13:46:28    来源:华讯网-常州    

华讯网常州8月7日电(杨黎 通讯员:水利轩)今日,华讯网从常州水利部门网站注意到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要求,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、支持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,市河长办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“民间河长”实施意见,并在江苏率先出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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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自于网络)

在文件制定过程中,市河长办组织专题调研并召开多层次座谈会,广泛征求各地、各部门意见,经市级领导同意后正式印发《关于在全市建立“民间河长”体系的实施意见》(常河长办〔2018〕10号),明确了“民间河长”体系建立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。

基于更好地反映群众对美好河湖生态环境的诉求,更广泛地激发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的热情,更有力地助推党政河长的履职尽职三项总体要求,《意见》明确,各辖市、区河长办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长制工作,牵头组织多种形式的自愿者行动,落实公众的评议权、参与权、监督权,邀请“民间河长”参与水资源保护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等八项任务。

一是参与水资源保护,引导“民间河长”带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。二是参与河湖开发,邀请“民间河长”参与河湖管理保护规划编制,以及岸线管控、渔业整治、采砂治理等政府行为。三是参与水污染防治,探索“政、企、民共治”机制,引导“工、农、商行业”共治。四是参与水环境治理,协助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,开展形式多样的河湖巡查及岸线保洁等活动。五是参与水生态修复,鼓励“民间河长”带头转变生产方式,推动转型升级。六是参与长效管护,倡导协助党政河长加强对河湖工程的监督和巡查。七是协助执法监督,健全信息共享机制,“民间河长”从旁观者向监督者转变。八是助力河湖功能提升,探索“民间河长”共治、共管、共建的创新机制。

该市 “民间河长”实施意见的出台,进一步拓宽了治水力量,让更多民间治水主体参与河长制。同时,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部署,我市也将全面发挥“民间河长”的优势,协助党政河长开展工作,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。

[责任编辑:杨黎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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